(一)共同部分(系所、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)
2-1專、兼任教師之數量與學術專長,符合系所、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教育目標及滿足學生學習需求之情形為何?
2-2專任教師之結構與流動之情形為何?
2-3教師依據課程所要培育之核心能力,進行教學設計與應用多元教學方法之情形為何?
2-4教師自編講義、編製數位媒材做為教學輔助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之情形為何?
2-5教師依據課程所要培育之核心能力,設計學習評量之情形為何?
2-6依據教學評鑑結果,協助教師改進教學設計、教材教法與多元學習評量方法之情形為何?
(二)在職專班部分
2-7教師配合課程需求,進行實務教學之成果為何?
2-8 教師教學方式與學生實務能力之結合情形?(共同部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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